若是问任倾雪今生何时最痛快,她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,是与时檐哥哥在一起的这段时日。
不用再想那些规矩,不用再看别人脸色,每天醒来看见的是宋时檐,听到的是他温和的声音,饭桌上有她爱吃的菜,出门时有人护着,想说什么就说什么,这样的日子,任倾雪想了不知多久。
两人经过商量过后,决定离开了景国的地界,去往景国与任国的中间地界,南城。
离开那天,宋时檐雇了辆普通马车,没带多余的人。
任倾雪坐在车里,掀着帘子看锦绣城的城门越来越远,心里说不清是松快还是别的滋味。
南城是一座独立的城池,城主相当于国主,与宋时檐私交甚好,当初宋时檐坠崖时,便是被城主所救,才得以活命。
马车刚到南城门口时,任倾雪就觉得这里和别处不一样。
守城的士兵不像其他地方那样严肃,看见过往的百姓还会笑着打招呼,有的百姓路过,甚至停下来和士兵聊了几句家常。
士兵见了宋时檐笑着拱手行礼,眼神里满是熟悉的暖意。
任倾雪攥着衣袖的手指慢慢松开,原来真的有地方,连兵卒都带着这样松弛的笑意。
“这位就是任姑娘吧,真不愧是宋兄朝思暮想之人,果真是艳色绝世啊!”南城城主南皓端着酒杯,满脸真诚,“这次能否就留在南城,陪陪我和你嫂嫂啊?”
他穿着件湖蓝色常服,领口敞开了两颗扣子,头发随意地束着,笑起来时眼角堆着细碎的纹路,说话时声音洪亮,眉宇间带着一股爽朗,倒比寻常权贵多了几分烟火气。
“皓城主,实不相瞒,即便是我能留在南城,我们倾雪也不能一直留在这里,她终得回家的。”宋时檐回敬南皓。
南皓一向是随意之人,闻言只是笑了笑:“回家是应该的,不过总能在南城多住些日子吧,就当歇歇脚了,好不好?”
对于朋友的去留南皓只是好言相劝,至于最后友人的抉择,他从不会干预。
推杯换盏间,南皓不知不觉已喝了很多。
他酒量不算差,但今天见了宋时檐,心里高兴,一杯接一杯地喝,没一会儿就有些醉了,说话都带着酒气,可他却浑然不觉,还在兴致勃勃地讲着南城最近的趣闻。
半晌。
“宋兄,我不胜酒力,就先回去歇息了,你与任姑娘的住处,我已安排好,待你们二人吃好后,便让下人带你们过去。”南皓搀着爱妻,走路都摇摇晃晃的。
他妻子在一旁扶着他,低声说了句“慢点”,伸手替他理了理歪掉的衣领。
南皓走后,任倾雪忍不住问道:“哥哥,这个南城主是?”她总觉得南皓的样子有些眼熟,好像在哪里见过,但就是一时想不来到底在何处见过。
“他是我的义兄,比我年长几岁,却总喜欢喊我宋兄。”宋时檐为任倾雪夹了几块青菜:“多吃些,在南城无需拘谨,大家都是很随意的。”
任倾雪点点头。
她拿起筷子,夹了一口青菜放进嘴里,味道很清爽,是她喜欢的口味。
——
转眼间大半年已过去,言淮景渐渐地从失去任倾雪的痛苦中走出来一些。
他不再整日守在墓前,偶尔也会去军营看看,只是话比以前更少了,脸上也很少有表情。
他与军师商讨过好几次攻打皇城的时间,结果都被军师一一回绝了。
军师说,什么时候等他真的好了,能好好吃饭,好好睡觉了,再去想攻打皇城的事。
言淮景知道,军师是怕他带着情绪出征,会误了大事,也就没再坚持。
锦绣城中处处都是任倾雪的影子,书房的罗汉床有她的味道,城中各处有她喜欢的野草,甚至连风吹过的声音,都好像能听到她的笑声。
言淮景实在待不下去,便决定出去走走。
他独身一人来到了南城,不为别的,只是喜欢南城的自在,没有那么多规矩,百姓和城主都能像朋友一样相处,他想在南城静一静。
南城虽只是一座城,城池却是非常的大,比景国的都城还要大上一圈。
一直以来都有人想吞下南城这个肥肉,觉得一座城而已,不难拿下。
等到攻打时才发现南城的兵力强悍,守城的士兵个个勇猛,加上南城四周不是山就是河,地势易守难攻。
好多来犯的军队,都是损兵折将,最后只能撤兵。
所以,数十年间,无一人攻破这座城池。
“呦,我当是谁把马骑得那么快,果然是你啊,淮景兄!”南皓抱着小儿子,站在城门口迎接着言淮景。
那孩子刚满周岁,瞧见言淮景,就一直瞪着大眼睛看他。
言淮景翻身下马,将早就准备好的礼物递到了南皓身边的下人手中。
他知道南皓有三个孩子,特意每个孩子都备了礼物。
南皓好信,急忙让下人打开查看。
“淮景兄,费心了不是。”南皓看着言淮景准备的纯金长命锁,不禁暗自感叹言淮景出手是真的阔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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